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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4

电影ip授权费用一般多少-警惕!近期头条、抖音的广告推送中频频出现寻找明星影视IP代言的广告。

一线明星的价格为8万至10万元一年,二线明星的价格为5万至6万元。 近日,头条、抖音的广告推送中频频出现一则寻找明星影视IP代言的广告。 而且代言的价格低得惊人,不到10万元就能让一个明星“站”在产品的产品包装上一年。 是新开征智商税,还是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

一线明星代言不到10万元,馅饼还是陷阱?

“太便宜了,价格太诱人了。” 最近忙着公司年会的郎玉魂,无意中发现了一则可以邀请明星“代言”数万元的广告。 因为价格确实很低,郎玉魂正在考虑将原本用来邀请网红直播带货的预算拨出一部分给明星代言。 “但这个价格让我不得不怀疑这是一个骗局。”

据郎玉魂介绍,另一名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该代言并非明星代言,而是相关电影中塑造的艺术人物与相关产品的联合宣布,属于电影“IP”运营的一部分,因此对于相比之下,直接去找明星代言,价格就低很多,一线明星价格一年8万到10万元,二线明星5万到6万元,再加上公司年底的势头,一个明星像迪丽热巴电影ip授权费用一般多少,一年6万元,两年10万元就能拿下。 而对方工作人员再三保证,已获得相关影视作品的授权,绝对不会出现侵权问题。

记者通过今日头条客户端搜索“明星代言”,弹出一条“寻找明星影视IP代言”的广告。 检索到的广告也相当简单,文字中除了标语之外没有其他描述。 除了广告之外,还有不少以剧照IP代言为主题的相关自媒体文章。 记者发现,有关该话题的自媒体文章大多内容相似,均以影视剧照的合法合规性为主要讨论点,并辅以相关案例,有的文章还会附上二维码。代码或联系电话在文章末尾。

记者立即联系了一位商户,电话号码为安徽合肥。 该商家在电话中的说法与郎玉魂的说法基本一致,并表示会添加记者的微信账号,并发送相关信息和资质证明。 随后,一名自称海南联艺的工作人员添加了记者的微信。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公司主要从事电影IP授权。 由于不是明星代言,所以相关图片的使用有很多限制,发了一些合同截图。

截图显示,严禁使用“形象代言”、“形象大使”、“我选”、“我找”等词语。 同时,严禁使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也禁止用于大型户外广告、流媒体等。 问及使用范围,该人士表示,一般客户线下都会将其打印在产品包装上,在线上则将其放在网店的详细介绍页面上,有时还会制作成海报,放在网上直播间背景墙。

随后,另一家自称主要从事影视IP授权的奇恋(音)公司联系了记者。 其说辞与联艺类似,并表示这个行业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只要获得授权,就没有法律风险。

提供服务的公司涉嫌授权诈骗

联美发给记者的公司信息包括一份名为项目库的表格文件、联美的营业执照、一份授权合同、以及带有客户案例的联美宣传材料。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南联美娱乐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海南联美控股方为安徽联美影业有限公司,占股95%。 安徽联美影业有限公司控股方为合肥猴面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9年3月和2020年11月,3家公司均未成立超过3年。

“项目库”表中吉祥物设计,已上映和春节前后即将上映的国产电影有300多部,涉及相关主演超过1000人,其中包括参演电影《余生》的肖战、杨紫等。我的生活,请多多指教”; 电影《有翡》的王一博和赵丽颖是一线“顶流”。 据此前工作人员介绍电影ip授权费用一般多少,不超过10万元的成本就可以将这些明星在电影中的形象带到自己的产品中。

项目库还包括“北京无限自由”、“浙江华策影视”、“中明盛世(深圳)”、“北京六倍速”、“上海电影集团”等5家授权商。 联美此次发来的授权合同中,只有“北京六倍速”字样,合同中除公章和姓名外,没有任何关于甲方公司的其他有效信息。 签约日期为2021年6月,有效期为3年。

该自称“奇联”的组织也在电话中表示,联美是其竞争对手,美联的授权方为“六倍速”,而奇联的授权方为“北京五自在”。

但其他四家未向联艺授予授权合同的公司的授权却颇令人怀疑。

一位与联美有过业务往来的网友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出了他从联美获得的授权协议。 该网友表示,在这几份授权协议中,授权方的公章没有编号或者与地区不符。 他认为连梅涉嫌伪造公章。

记者发现,有的合同上的公章没有13位防伪码,有的声称是北京某企业的,但有公章前4位的防伪码所代表的地区不是北京。

认证为“上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微博也在1月6日发布声明,显示上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相关公司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 上影集团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乱眉——上影集团“项目库”文件中出现的授权方之一,乱眉直接被“打脸”。

上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程子凡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上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已就伪造授权事宜向警方报警。联美等公司。

明星影视代言行业存在侵权风险

一位从事艺人经纪业务的相关人士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这些公司都是骗子。” 他透露,一般涉及明星肖像的影视海报只能用于影视剧的宣传。 十万元的价格,这些艺术家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但由于使用范围小、涉案金额小,加上走法律途径费时费力,合同多的艺人基本上很难看到,如果有的话也没有时间处理。是没有负面影响的。 上述人士透露,他曾向吴京询问相关业务问题,但对方表示不知情。

抛开授权造假问题不谈,影视剧剧照、海报、产品联名是否合规?

程子凡表示,由于这项业务本身收入较低,上影集团之前并没有开发这项业务卡通人物,只是近两年才将这一领域的授权外包出去。 但授权方面有很多限制。 例如,如果要对相应的电影进行联名,就必须与相应的演员明确授权范围。 否则,每项业务都需要得到明星或其经纪公司的授权。 他透露,有些明星还有其他代言,有些代言可能有独家协议,所以并不是所有明星都会签署这样的授权。 另外,既然是影视作品IP,那么相应的影视海报就必须完整,不能通过随意“剪裁”或“换图”来改变海报的概念。 程子凡提醒,即使上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相关公司签订了授权协议,但如果该公司违反上述限制,双方仍存在侵权风险。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伟昌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项业务本身就有点“圈套”。 如果授权合同中没有注明这种联合行为不再需要明星授权,那么明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 因为如果在海报上刻意突出演员与产品的关系,即使明星打扮成影视剧中的角色,也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明星代言产品。 这种行为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 即使由该合同引起的所有法律风险均由影视公司承担,海报的使用者仍会被起诉。 另外,现在很多影视海报都是由专业的海报制作公司制作的。 如无特殊规定,制作公司也拥有海报的版权。 如果擅自改变影视海报的初衷,海报制作公司也有权对用户提起诉讼。

小编还提醒,即使获得相应授权后,也不能利用画面构图等手段营造明星代言的氛围,否则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可能会遭到消费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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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uanqu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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