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商标抢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人代理人具有亲属等特定身份关系的,可以推定为恶意串通注册行为。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及无效复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员会。 行政诉讼。
近年来,特别是近两年商标授权网站,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据最高法统计,自2001年《商标法》修改以来,此类案件已被纳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范围。2002年至2009年,北京第2014年全年案件数量达到2161件。 2014 年增加至 7,951 人。
与此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共受理一审案件7545件,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5501件,占比约73%。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澎湃新闻注意到表情包设计,早在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第七条就明确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禁止注册和使用。
但实践中,一些代理人或代表人并非以自己的名义,而是在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主体,如近亲属、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等抢注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三庭庭长宋晓明表示,这种情况如果不能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规范,条款很容易被规避,这显然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为此,《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商标申请人与代理人、代表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等特定身份关系的,可以推定其商标注册与其商标注册有关。代理人或代表。 恶意串通的,人民法院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审理。
此外,《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一般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确定。 原告未在诉讼中提出诉讼请求卡通形象,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认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相关理由进行审查,经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后作出判决。
但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直接认定商标的效力,只能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当事人可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导致出现循环诉讼,影响授权确权的效率。” 宋晓明说道。
基于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商标授权网站,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均已作出明确认定。 接受; 如果已被接受,则裁定驳回诉讼。
上述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国站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处商标应被禁止。 使用。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且申请人与他人存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并知道他人商标的存在,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s://wen.nuanque.com/shouquan/6501.html
- 转载请注明: nuanquewen 于 吉祥物设计/卡通ip设计/卡通人物设计/卡通形象设计/表情包设计 发表
- 文章或作品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文之内容为用户主动投稿和用户分享产生,如发现内容涉嫌抄袭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站转载之内容为资源共享、学习交流之目的,请勿使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