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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11

故宫授权费用是多少-北京故宫博物院是否侵犯出版权无需介入政治

据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计划对北京故宫博物院提起诉讼,因为其认为北京故宫博物院未获得其授权出版包含《旅游》的《故宫画册》。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溪山图》、《富春山居图》、《早春图》。 诉讼。

去年10月,台湾民进党“立委”何新春提出《故宫画册》中的《溪山行》、《富春山居》、《早春》图北京故宫出版,台北故宫博物院扫描。 对于故宫博物院的出版,台北故宫博物院首先致函北京故宫博物院,请求补发图像授权。 但多次致电北京故宫博物院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根据律师建议,委托经济部知识产权局按照《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规定的协调机制与国家版权局进行沟通。 国家版权局表示,字画、文物照片的原创性不是该局认定的事。 建议台北故宫博物院提起诉讼,以确认版权的存在。 并建议台北故宫博物院与北京故宫博物院建立沟通机制,解决争议。

这个消息乍一看似乎很可疑。 这些杰作都是数百年前创作的,作者早已去世。 既然是文物故宫授权费用是多少,就应该超过版权保护期限。 您如何主张版权? 如果没有这样的事情的话。 版权保护,那国家版权局为什么不直接拒绝呢? 超过保护期的作品真的可以随便使用吗?

我国大陆的著作权法与台湾的著作权法并不完全相同,但基本的法律原则应该还是一样的。 内地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与著作权具有共同性。 版权包括两种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 具体的民权项目和内容在台湾海峡两岸可能有所不同。 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版权法的汉字,但实际上版权法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吉祥物设计,而是非常复杂和专业。 或许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这条短信中的奥秘,需要将其剥开,一点一点去分析。

首先,由于文物、书画本身已经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文物、书画本身主张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权人身权,如署名权等,如果受到侵犯,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 比如王羲之的书法永远是他的。 尽管现在可以出版、复制和拍照,而不必追溯家谱卡通人物,也不必向后代支付版税,但没有人可以篡改它或冒充虚假。 即使退一步主张版权保护,台北故宫博物院也不一定有权利提起诉讼,因为收藏者(书画拍卖或其他方式的合法持有者)享有字画的产权。而绘画本身,​​并不是版权,就像你买了一本书,它当然是属于你的,但内容的版权仍然属于作者。 不能说图书馆收藏了数以万计的书籍和经典,那么这些作品的版权就属于图书馆。

其次,文物、字画可以通过法律设计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如果北京故宫自行拍摄、出版字画,则不构成侵权。

文物、字画虽然不受版权保护,但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可以随意使用,尤其是商业用途。 仍需谨慎行事,防止侵权。 为什么是这样? 因为博物馆收藏的文物原件,通常看到的是文物的照片、临摹作品、仿制品或者其他形式的复制品,而拍摄的文物、字画的照片则属于摄影作品,是著作权的客体。保护。 临摹字画的作品是临摹者的作品,也受版权保护。 因此,文物的合法持有者可以通过这样的法律设计来达到保护的目的。 下次你参观博物馆并看到“禁止拍照”的告示时,你就会明白为什么:除了保护文物免受闪光损坏的物理需要之外,实际上还有法律原因。

仔细看国家版权局的回应可以看出,文物照片的著作权是否具有著作权并不是版权局的责任,而是法院通过诉讼来决定的事情。 版权局明确区分了文物本身和文物照片。 我说的是文物照片,不是文物本身。 台北故宫博物院提倡的是文物和绘画本身,​​而不是照片。 这也是版权局不情愿地建议法院裁决他们的诉讼的根本原因。

故宫博物院出版的文物、书画,可能使用他人的照片,也可能是自己拍摄或经合法许可的照片。 如果台北故宫博物院坚称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出版物涉嫌侵权,不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珍稀名画收藏家是否作为合法所有者主张文物本身的著作权,与主张文物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以自己持有的原文物为由提起诉讼的,不予支持。 如果主张后者,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原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该图片的著作权。 国家版权局不愧为专业机构,应对措施也专业。 台北故宫博物院能否胜诉,关键在于能否举出证据证明其著作权作品的权利来源,以及证明被告出版物被侵权的证据。

综上所述故宫授权费用是多少,台北故宫博物院提出的所谓涉嫌侵犯北京故宫博物院出版的名画,是一个涉及专业判断的法律问题。 海峡两岸各方不妨恪守法治精神,尊重专业精神,通过沟通或法律途径进行沟通。 根本没有必要参与政治。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无可辩驳、永远正确的命题,但如果脱离专业性和法律渠道,就会成为舆论批评的道具。

(作者系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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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uanqu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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