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热门影视剧,剪出精彩片段,添加音乐和字幕,将两小时的影视剧“浓缩”成5分钟的短片。 “三分钟看《驴得水》”、“五分钟看《刺杀小说家》”,各大短视频平台上带有这样标题的短视频不计其数。
影视剧剪辑门槛低,制作成本不高,但吸粉效果较好,因此成为很多人进入短视频运营的首选。 然而,在影视剧剪辑蓬勃发展的同时,业内外对于这种行为是否涉及侵权却存在争议。 近日,影视行业70余家单位发表联合声明,抵制未经授权的剪辑移植,影视剧“二次创作”的版权问题被搬上“台面”。
集体抵制“剪刀手”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等视频平台、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影视企业等70余家单位发布《联合声明。
声明提到,大量公众号制作者、运营者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剪辑、剪切、移动、传播影视作品,引发一系列盗版侵权问题和纠纷,严重侵权损害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扭曲影视作品内容的主要思想,影响影视作品的长远发展。影视行业。
联合声明指出,将对目前出现在互联网上的公众账号制作者、运营者擅自编辑、剪切、传输、传播影视作品内容的行为三只羊网络视频剪辑授权,采取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影视内容剪辑、配音、评论、出版等“二次创作”现象早已存在。 尤其是短视频平台快速发展之后,此类视频的数量增长迅速,甚至成为短视频平台的重要内容部分。
此前,关于此类内容是否涉及侵权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是影视剧剪辑博主、短视频平台还是影视公司都没有真正公开讨论过这个问题。 行业协会、视频直播平台、影视企业为何选择在此时集体发声?
中国电视剧制作行业协会会长、国家一级理事尤小刚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生效今年6月1日起执行。 影视作品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反侵权问题也因此被提上日程。
“影视制作公司和视频平台反映,短视频平台存在以自媒体形式剪辑、剪辑、播放影视剧的行为,有的未经授权,这是一个明显的问题。”大家都希望针对这种现象发表联合声明,希望短视频平台按照新著作权法严格执行版权保护,也希望这种类型的视频只能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制作。 游小刚说道。
待售影片素材
影视剧剪辑门槛低、简单易学,因此吸引了众多参与者。 在短视频平台上,主要关注影视剧片段的账号较多,粉丝数量庞大。
以抖音平台为例,据记者粗略统计,目前该平台粉丝数量超过百万,活跃更新影视剧剪辑的博主有100余人。 某顶级博主共发布了343个影视剧剪辑视频,点赞量达1.7亿,平均单个视频点赞量近50万。
由于吸粉效果显着,影视剧剪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目前,影视剧剪辑初学者有大量教程和现成资源,不少博主还招“学徒”传授剪辑技巧。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多家店铺正在出售影视剧剪辑教程和资源,最低价格仅为19.9元。 记者购买后,对方发送了一个百度网盘入群链接,其所有教程和资源均以群共享文件的形式存储在百度网盘中。
记者进群后,群成员以每天超过100人的速度增长。 群档里有大量的短视频自媒体教程,讲解影视剧的剪辑、解说、配音方法。 有的教程分为手机版和电脑版两种三只羊网络视频剪辑授权,讲解了当前短视频平台上最流行、最流行的影视剧剪辑和操作方式。
除了教程之外,群档里还有大量的视频资源和解说手稿。 在记者群里,卖家提供了10000多篇解说稿件,以及1000多G的成品影视剧素材。 《游戏》等很多热门影视剧,大部分都可以直接作为成品上映。
除了通过电商平台出售教程和资源外,在抖音、快手等平台上,不少影视剧剪辑博主直接以“收徒”的名义“传授”影视剧剪辑操作经验。
在抖音平台上,有博主打着“3个月粉丝580万”的旗号招“徒弟”。 一位抖音粉丝超过160万的博主告诉记者,目前招“徒弟”学习有优惠,原价498元限时298元。
博主教授的内容包括影视剧剪辑技巧、抄袭预防和处理技巧、快速吸引粉丝的热门技巧和方法,以及稍后粉丝数量增加后将教授变现技巧。 “我们和电商平台上卖的教程不一样,我们是博主一对一指导教学卡通人物,包括教学和会议,一般3到5天就可以学会。” 上述博主说道。
宣传或侵权难以判定
电商平台销售的视频是否侵权? 记者向多位店主和博主发出疑问。 有商家表示,他们编辑的很多素材都来自国外,而且很多都是免费向用户开放的。 这些内容不涉及侵权。
事实上,在此之前,关于影视剧片段内容是否侵权的争议一直存在。 联合声明发布后,一些影视剧剪辑博主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有博主表示,一方面,影视剧的内容编辑是影视剧的消费者,花钱申请了VIP,应该允许他们以短视频的形式释放自己的感受; 宣传的作用,有些影视作品本身甚至不如剪辑作品受欢迎; 此外,剪辑者并没有直接利用剪辑后的视频来盈利,不存在侵权行为。
尤小刚认为,是否具有宣传效果与是否侵权不应混为一谈。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说法显然太不合理了。我们不反对这样的形式(视频片段),我们反对的是侵权。作品是否具有宣传效果、是否侵权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从实际情况来看,剪辑、转让影视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不是”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黄阳阳告诉记者,短视频片段本质上是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大致可以分为评论、评论、恶搞三类,需要分别对待不同。 。
“第一类是评论类,主线是视频创作者的观点和看法。这类视频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但过度引用也可能侵犯版权;评论类则还原了原作的主要故事情节。之后观看视频时,观众基本都知道原作的情节,这种类型的视频更容易侵权;恶搞类型是对原作的漫画模仿,通常会有一个再创作的过程。此类视频争议较大,可能侵犯权利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黄洋洋表示。
由于侵权认定并不容易,目前短视频平台上有多少影视剧片段可能侵权,尚无权威数据。 相对可靠的参考数据来自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中心监测了超过10万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重点影视综艺节目短片,共计3009.52万条涉嫌侵权短视频。视频点击量达2.72万亿次。
“当一种新的形式出现时,侵权并不是偶然的。从电视剧市场开始就有侵权,然后逐渐规范起来;长篇视频平台也是如此。我们明确提出,视频平台必须购买版权卡通形象,也带动了几大平台的播出相对规范有序。” 尤小刚认为,短视频平台也处于这个过程中,擅自使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现在是尊重版权法的时候了。 。
短视频平台暂未回应
影视剧片段主要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因此尊重知识产权不仅仅是博主的责任。 联合声明还呼吁短视频平台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尊重知识产权。
记者了解到,抖音、快手目前规定,直播影视剧、节目必须首先取得相应版权,无版权播出属于违法经营。 但对于影视剧片段的传播,两个平台的规则则模糊得多。
例如,抖音仅在审核规则中提及含有影视综艺内容低成本剪辑、录屏、图片轮播的作品不合格,但平台并未明确什么是“低成本剪辑” 。
联合声明发布后,抖音和快手均未澄清影视剧视频片段是否侵权,也未采取其他相关行动; 在这些平台上,大部分影视剧片段账号仍在正常更新。
不过,尤小刚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协会也已与短视频平台进行了沟通。 “声明发出后,都打电话询问这个问题,短视频平台也表示一直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只要态度端正,规范这些问题就足够了。”
作为发布影视剧剪辑视频的平台,如果视频内容涉及侵权,短视频平台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黄洋洋介绍,“如果视频是用户上传的,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或者采取了合理措施避免侵权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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