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火爆,用户口碑高达9.7分,为哪吒带来累计票房47.35亿,超越《流浪地球》,晋升至票房第二位中国电影总票房ip形象版权注册,仅次于《战狼2》的数据。
7月26日,电影《哪吒》首映。 截至8月9日,光线传媒已提交商标申请1818件。 世界》,包括灵珠神丹、神丹、哪吒魔童、哪吒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
一个月内,光线传媒注册了1818个哪吒商标。 如此大规模的商标注册合法吗? 这也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光线传媒疯狂注册数千个哪吒商标
对注册商标的数量没有规定ip形象版权注册,但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即抢先注册、囤积国内外驰名商标的行为出于正当理由谋取不正当利益、恶意的卡通形象,将被判定为违反中国商标法。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三年内不使用的,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 目前光线传媒已申请注册哪吒商标,但并不意味着最终全部注册成功。 即使注册成功,也要根据商标的使用情况来讨论是否合法。 光线传媒是否有资格申请哪吒商标? 相信这也是大家都疑惑的一个问题:哪吒不是中国神话中的人物吗? 与孙悟空、猪八戒、八仙过海等商标性质相似,光线传媒也有资格申请哪吒商标?
对于这个问题,一些专家律师已经谈过了。 作为历史题材,《哪吒》是在公共领域传播的,根本没有特定的版权或肖像权。 主创们对哪吒进行了改编和重新创作,形成了一部新作品。 当然,它也享有该作品的版权。 因此,光线传媒申请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相关知识产权是完全合理的。 汇聚小云在汇聚云上搜索发现,“哪吒”、“哪吒闹海”等相关商标共有342条记录,分别用于不同的商业目的。
早在2012年,中国艺术电影也申请了与“哪吒”相关的商标。 其他对“哪吒”商标有合理商业使用的企业也可以成功申请。 神话传说虽然有历史魅力,但赋予老IP新生命也应该支持。 光线传媒依靠哪吒电影IP能赚多少钱? 哪吒电影一炮而红,接下来就会有哪吒IP带来的产业链,比如小黄人、小猪佩奇、海绵宝宝等IP卡通人物形象,从线上到线下,授权方生产周边衍生产品,以及大品牌的联合发售也为这些IP创造了可观的商业价值。
IP产业链创造巨大商业价值
以小猪佩奇为例,根据娱乐一号发布的财报,版权方《小猪佩奇》2016年收入为11亿美元,2017年收入为12亿美元; 全球授权商超过800家表情包设计,2017年授权收入增长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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