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大卖,用户口碑9.7分,为哪吒带来累计票房47.35亿,超越《流浪地球》,位列总票房第二中国电影票房榜上,数据仅次于《战狼2》。
光线传媒抢注哪吒商标合法吗?
电影《哪吒》于7月26日首映。8月9日,光线传媒已提交商标申请1818件。 截至8月22日,可以看到注册商标涵盖“哪吒之魔童降世”。 《天下》所有相关内容,包括灵珠神丹、神丹、哪吒魔童、哪吒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
一个月之内ip形象,光线传媒注册了1818个哪吒商标。 如此大规模的商标注册合法吗? 这也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ip形象注册商标还是版权,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对注册商标的数量没有规定,但如果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即无正当理由抢注、囤积国内外驰名商标理由,谋取不正当利益。 ,只有恶意者才会被判定为违反了中国商标法。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三年内不使用的,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 光线传媒目前申请注册哪吒商标并不意味着最终全部注册成功。 即使注册成功,是否合法的问题取决于商标的使用目的。
光线传媒是否有资格申请哪吒商标?
相信这也是大家心中的疑问:哪吒不是中国神话人物吗? 拥有与孙悟空、猪八戒、渡海八仙同性质的商标,光线传媒是否也有资格申请哪吒的商标?
对于这个问题,有专家律师已经谈到,《哪吒》作为历史题材,是在公共领域传播的,根本没有特定的版权或肖像权。 创作者对哪吒进行了改编和重新创作,形成了一部新作品。 当然,您也享有该作品的版权。
因此,光线传媒申请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相关知识产权是完全合理的。 笔者还查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哪吒”、“哪吒闹海”等相关商标记录共计342条,用于不同的商业目的。
那么如果说申请哪吒商标侵权不侵权,是否合法呢? 可见表情包设计,华艺影业早在2012年也申请了“哪吒”相关类别商标,其他对“哪吒”商标有合理商业用途的企业也能成功申请。 神话传说固然有历史魅力,但赋予老IP新生命也应该支持。
光线传媒能从哪吒电影IP赚多少钱?
哪吒电影一炮而红,随之而来的是哪吒IP带来的产业链,如小黄人、小猪佩奇、海绵宝宝等IP卡通人物ip形象注册商标还是版权,从线上到线下都有授权。 厂商生产周边衍生产品,大品牌联合销售,这也为这些IP创造了可观的商业价值。
以小猪佩奇为例。 根据版权方娱乐一号发布的财报,《小猪佩奇》2016年收入为11亿美元,2017年达到12亿美元,全球授权商超过800家,授权收入2016年增长170% 2017年。
单纯依靠知识产权赚钱,小猪佩奇商标每年可以创造10亿美元的零售额,增长170%,相当于一个月版权收入增长10%以上。 您可以想象商标的无形价值。 多么高,真是“为社会人民喝彩”。
在中国市场,《小猪佩奇》动画片于2015年上线,平均每年播放量达100亿次。 娱乐一已于2013年申请了小猪佩奇商标注册,在商标保护方面极具预见性。
相比之下,相信大家都能以小见大,明白热门IP背后隐藏的商业价值。 当然,哪吒电影的出品方光线传媒就错过了这个商机。 至于能赚多少钱,肯定要看光线传媒未来如何开发魔童哪吒这个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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