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惊讶吗?你惊讶吗?” “我能说什么?我也很无奈。”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社交软件时喜欢用表情符号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并随时打开“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 一些网友甚至发挥想象力制作了属于自己的表情符号,但狂欢背后却存在诸多法律问题。
《中国青少年网民网络行为报告(2016-2017)》显示,聊天中使用表情符号已成为年轻网民不可或缺的输入习惯。 最常用的表情符号总计超过 75 亿次。
Emoji争议时有发生
在网友眼中,表情包的使用不再局限于官方提供的范围。 傅园慧的“我已经使用了野性的力量”,尔康的招牌动作“伸手怒吼”,黄子韬的“我选择狗绳”,还有姚明等名人的漫画和照片组合的表情包。 .已经成为社交媒体。 聊天时最喜欢的。 顺应这一趋势,商家也喜欢用表情包来宣传自己的产品。 为此,一些被“表情包覆盖”的明星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二十二”表情包制作者被行政处罚
此前,有网友发现QQ空间上线了一套根据纪录片《二十二》截图制作的表情包。 《二十二》是一部关于日本侵华战争中幸存的“慰安妇”的长篇纪录片。 影片中,幸存的老年受害者被做出“无语”、“我很委屈”等表情。 以民族痛苦为乐,引发了民众的愤怒。
8月21日下午,QQ空间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QQ空间已将所有图片下线,并将进行全面自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随后,上海市公安局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给予了行政处罚。
网站使用“葛优烈”赔偿40万余元
2016年12月7日,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肖像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逾万元。 40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同日,“艺龙旅行网”微博发布道歉声明。
除了葛优老师之外,姚明、张学友、黄子韬、周杰等也经常被用作表情包。 人们将自己的表情与卡通形象结合起来,加上一些字幕吉祥物设计,就制成了表情符号。 一些名人甚至自己也很喜欢,韩国演员崔成国扮演的角色“金馆长”,其令人哭笑不得的表情是最受欢迎的表情包之一。 崔成国在新浪微博上的第一条消息配上了一张“金导”的剧照,他向中国网友打招呼:“金导就是我,我就是~哈哈哈哈~”人们乐见其成。他忘记了“金主任”和葛优老师一样,是可以追究侵权责任的。
真人表情包确实不能乱用,否则你将面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触犯法律的风险。
还是葛叔叔维权
2015年,满城公司制作发行《非诚勿扰3》动画、动态表情包和漫画图片,并提供“非3QQ表情包安装包下载”。 其中用卡通形象做表情包侵权吗,网络动漫的男主角形象特征与男主角葛优的面部轮廓、五官基本一致。 为此,葛优状告满城公司侵犯其肖像权。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满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葛优的人身权利,责令满城公司向葛优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葛优25万元。
普通人被制作成“表情包”用于商业用途
类似的表情包侵权纠纷时有发生。 2016年,据《鹏城晚报》报道,一名理工男孩制作了一套徐州话表情包,供网友聊天时免费使用。 当地微博新闻博主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篇软广告博文中使用了其中的6张图片,涉嫌侵犯科技人知识产权。 随后,“工程男”维权成功,“土豪博主”承认侵权,并主动缴纳500元版权费。
除了媒体报道的因使用表情包或图片进行商业用途而引发的纠纷外,在多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APP平台上,也有普通人在群聊中被好友“玩坏”的情况。因为他们自己的肖像。 一起委托律师维权案件。
拍同学照片成“表情包”被迫就医
如张诉李案。 两人是同学。 一次同学聚会,李负责拍照,留下了很多张张的照片。 随后,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张某的照片制作成微信表情包,其中一些表情还附有粗俗言语,并在同学群中转发。
随后,该表情包迅速流入社会,严重影响张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迫使张某因精神紧张而就医。 面对张某的指控,李某拒绝承担任何责任,理由是这只是为了让大家开怀大笑卡通形象,并没有获得任何经济利益用卡通形象做表情包侵权吗,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未经授权生产和使用可能侵犯版权
据了解,今年以来,向律师询问表情包使用是否侵权的用户明显增多。 ,会不会被起诉”等等。
1
以商业用途为目的侵犯他人肖像权
“如果未经肖像权人或其三代以内近亲属同意,截取表情包图像用于商业用途,将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如果表情符号中存在对权利人的“艺术”处理不当,就会体现出“丑化、扭曲”的效果,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2
未经授权使用影视剧片段侵犯著作权
“如果未经许可使用某些名人肖像或影视剧片段,也可能侵犯影视剧的版权。”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补充道。
记者注意到,侵权现象并不是完全独立的,有时一个表情包的制作和使用可能会同时侵犯两到三项权利。
陈堂发告诉记者:“在截取‘慰安妇’老人肖像的基础上制作的类似表情,是特定方式呈现的肖像,应该通过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法律调整予以保护。版权责任不能代替人格权。”权利。侵权责任。”
3
用户无需为无知负责
“当涉及到具体责任时,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不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表示,“如果用户知道,他们只承担删除义务,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法通常不要求最终消费者对侵犯知识产权承担责任。
“平台不具备表情事前审核功能,平台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认为,表情包所有内容均由用户自行上传,网站仅提供网络服务。 经过。 “除非该表情符号是网站某人要求的,否则网站只会在此时出现问题时承担责任。”
4
二次创作可以受版权保护
“典型的二次创作就是利用名人剧照制作的表情包,比如尔康、达康书记等。” 陈明涛表示,“我们把二次创作称为演绎作品或者改编作品,演绎作品和原作只要改编有一定的区别,就不需要做大的改动。通常来说,二次创作的标准很低。”创意。在画面上加一句话也算是二次创作。”
“原则上,一次创作必须受到版权保护,但二次创作则更为复杂。” 陈明涛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认为,二次创作可以受到著作权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新明表示,二次创作形成后,如果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就可以算作合法作品。受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保护。 “就连创作本身也没有得到原权利人的认可。”
侵权判定需考虑言论自由量表
“表情包的制作、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并不一定构成侵权。” 许新明举例说,电影《无极》被剪辑成“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当时就引发了是否侵权的讨论。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在国外一般被理解为一种评论。应该允许公众对作品发表评论,即使评论会很严厉。” 许新明认为,公众不可避免地会利用作品中的某些要素来评价作品。
“这种剪辑方式是一种恶作剧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批评,构成了讽刺。” 徐新明说道。
陈明涛还认为,表情包的制作可能涉及公民言论自由的问题。 “比如我借用明星的剧照来表达某种观点,制作了表情包,就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他认为,如果每个人都制作表情包来表达言论并且必须经过授权,言论自由就会受到限制。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s://wen.nuanque.com/katong/5737.html
- 转载请注明: nuanquewen 于 吉祥物设计/卡通ip设计/卡通人物设计/卡通形象设计/表情包设计 发表
- 文章或作品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文之内容为用户主动投稿和用户分享产生,如发现内容涉嫌抄袭侵权,请联系在线客服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站转载之内容为资源共享、学习交流之目的,请勿使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