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高等学校学历的在校学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学历的学生
(二)未高中毕业的学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三)以欺骗手段在高中非毕业年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学校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违反规定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而被暂停参加高考且在暂停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特别提示:本手册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学生
注册要求
考试安排
登记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点击导航栏“在线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注册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您需要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以及身份证正反面颜色。 电子照片及《省艺考证书》电子照片(无证书的可上传提交供研究);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申请的专业和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测试区域;
第五步:网上支付,学校考试费160元,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支付;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笔记:
1、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 考生须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和密码。 如果密码丢失,请点击“忘记密码”并按照系统提示从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接收新密码。 请务必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2、近期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 请勿强行修改图片后缀表情包设计,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3、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美术统考证明或报考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4、如填写基本信息时未录入传统考试证明,打印申请表后需将统一考试证明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 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网上支付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学校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不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到网上报名选择的考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艺考证明原件。 审核合格者,将收到我校颁发的《专业考试准考证》。 候选人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 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需提交报检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打印《申请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2018年省艺考合格证书或申请表原件(如未上传,需将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
笔记:
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以在网上修改报名信息,最终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必须与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卡通形象,并对其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招生简介
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及安排
考试要点
素描:旨在考查考生对造型的美感、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知的敏感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素描:旨在考查考生观察、概括和表达所代表物体的能力
文化测试: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所学数学、语文、外语知识的掌握程度
作品评价与分析: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和对艺术作品的分析、欣赏能力
职业资格线划定方法
设计和美术,北京和外省两条专业资格线分别按照总分划定; 艺术史专业按照总成绩划定国家专业资格线(某一省合格人数超过全省招生人数上限4倍的,另行抽取)。 上述各专业颁发的证书数量不得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量的4倍。 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候选人须知
(一)
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没有这两种证书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学校考试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 (九)”,并将处理结果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为保证考试公平,防止考生参加考试及其他违规行为,学院在专业考试期间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 使用专业防伪纸制作《准考证》
② 在试卷指定地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并粘贴试卷条码
③考试时使用身份证阅读器检查考生身份证
④ 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录像。
(三)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的所有试卷将被运回。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评审前将对所有试卷进行封存,考区打乱,按专业、学科进行多轮评审。 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入围比例无关。 学校、学院纪检部门将对阅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
报考设计、美术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加5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程总成绩。
(五)
2018年4月10日前后,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查询专业成绩。 通过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在线打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
(六)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并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 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成绩。
应用和文化课程要求
(一)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取得我院《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并通过省级艺术考试(艺术史专业按照省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方可填写我校志愿。 高考填写的专业必须与《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同时报考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 艺术本科批次)。
(二)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考)为普通高校招生。 报考艺术史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须与本省文史考生相同科目且满分(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其中,江苏省的考生需要选修两门科目,一门是历史全球十大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全球十大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门是历史。 你可以从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中选择一门学科。 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要求达到A,其他必修科目要求与文科考生相同,必须通过4C1。 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必修科目是:历史。 报考设计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无特殊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执行。 其中,江苏省必修科目7门必须达到C级以上。
(三)
福建省考生必须将我校作为首选艺术类学校,否则不予录取。
(四)
我校调整档案时,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按我校本科招生规定执行。
(五)
高考文化课程外语没有限制。
政治思想道德检查和体检
按考生户籍所在地省份招生管理部门规定
录取原则
1、根据身体状况优先入场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达标、专业课校考、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艺术史理论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的,我校将采取根据考生文化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设计科学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最低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递减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的,按综合成绩递减顺序录取)专业课、素描、色彩等总成绩,速记成绩择优录取)。
(2)美术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科目相对分数达到75分(文理统一下划线),按专业成绩降序录取课程(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的,按顺序录取。根据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史专业
按文化科目相对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化科目相对分数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依次)
笔记:
文科与普通文理满分不同的省份,本省本科(文/理科)第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为整数)。 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的省份参照省级有关文件。
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2.设计类、美术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专业的考生中外语成绩须不低于90分(150分制); 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 特别是,单科成绩不高于线且单科成绩相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必须在文化课总分中减去一定分数后才能报考。参与排名。 分数(750分制)减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分数最多可减50分。 最终综合成绩和文化课程成绩仍在录取线以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未达到150分或文化课满分未达到750分的省份,对应的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将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份录取比例
设计、美术:在京招生人数占全国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5%,其中设计专业26人,美术专业8人; 外省录取学生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也就是说设计类招生144人,美术类招生47人。 其中,设计类各省招生人数不超过26人,美术类各省招生人数不超过8人。 超过上限的省份将另行制定录取线。
艺术史理论:全国统一招生,每个省招生不超过2人,超出上限的省份单独录取线。
四、关于各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设计类、美术类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所选择的专业,按照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各专业(在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相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优先录取文化课程)。 报名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 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 不能进入三志愿且服从分配的,在招生专业内分配; 不服从分配的,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的信息为准。
5.“专业课程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设计专业课程排名全国前10名或美术专业课程排名全国前3名,成绩文化课程不符合我院当年录取标准的,我院将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 ”,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专业课免修(仍需参加省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课成绩仍计入专业课成绩前一年。
笔记:
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了相关手续。
学费
(一)
设计、美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
艺术史理论专业学生学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
招生
(一)
新生应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二)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审核。 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 凡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手段取得学籍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学籍。
其他
(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二)
我校实行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制度。
(三)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四)
学生住宿按公寓管理,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
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工具、材料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六)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共医疗服务(外国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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